狗狗一向喜欢穿长袖的男人。
要高高的,有一点肌肉,肤色黑黑的,有健康的look。
穿上长袖的V-Neck Sweater斯斯文文的。
薄薄的也行啦,不过最好有点Cotton质感的最棒。
像披着羊皮的狼,像斯文败类。
不过狗狗就是喜欢。
每次说到这里,大家都会敲我的头,叫我别做梦了。
新加坡这么热,要他们穿上长袖就好像把他们丢进Sauna Room一样。
不可能!
所以狗狗想,我还是搬到有冬天的国家去好了。
刚从台北回来,那里的天气开始转凉了。
眼睛随便乱晃都会看到帅哥穿着长袖。
不是真的帅啦,只是一穿上长袖我就立刻给他加分加分加加加加加加加分。
所以不早点办移民,我不是以后都嫁不出去?
*胡思乱想-ing*
2006年11月25日
狗狗于14:56盖脚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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