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4月26日

喜欢 “女朋友”组合的你们,最好跳过我接下来要写的这一篇。

之前听到阿信开玩笑的说演唱会找“女朋友”组合当嘉宾好了,
反正五月天单身的只剩三个人,刚好能配对。
听到“配对” 就有一点不爽的我,念在是阿信说的份上就算了。

那天碰巧听到电台在打着这个女子组合的新歌,我就更不爽。
仿佛是骑着五月天的光环出专辑。

今天一拿到我报,翻开一看,火来了。
真的是在挑战我的极限。
我真的不想把照片放在这里沾污我的地盘。
(从假文人那里学到的新词!也不算新啦~只是终于搞对拼音。)
所以有意看者,点击
这里了解为什么我这么生气。

左看右看都觉得好像只有女方乐在其中,男方像是被迫。
搞不好是那女方提出的点子也说不定。
为了MV也不不用牺牲这么大啦~ (而且还不是自己的MV)
气到我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

亏我以前还疯狂的追过“女朋友”组合几个场。
哼!哼!哼!

阿信那柔软的双唇是属于我的!
啊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!
*火冒三丈,捶胸顿足-ing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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