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入電影戲院之前踫到了我的第一任男朋友。
不要誤會,
我也沒有那麽多男朋友好數。
只不過這個爲期一個月的Puppy Love,
卻糾纏不清好幾年的關係,
真的折磨我好久。
看到他,
我不自覺地腿軟了。
雖然我還是爭氣的點頭打招呼。
可是,
憤恨油然而生。
爲什麽他能當作沒事發生,好好地過?
爲什麽我要看起來這麽憔悴?
爲什麽到了現在,
我還不能抹殺回憶,
任由這個人繼續影響我的情緒?!!!
有些人就是陰魂不散?
2009年5月6日
狗狗于01:22盖脚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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